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1+6”政策解读之三
1、符合什么条件的高层次专业人才配偶可以享受政府提供的就业协助?
答:经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根据《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认定办法》认定的杰出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和后备级人才,其配偶可以享受政府提供的就业协助。
2、高层次专业人才配偶就业问题由哪个部门负责协助解决?申请程序如何?
答:高层次专业人才配偶就业问题由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区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协助解决。就业协助由高层次专业人才或其配偶按下列规定提出申请,程序如下:
①国家级领军人才配偶申请协助就业的,可直接向市人事部门提出就业协助申请,填写《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配偶就业协助申请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②地方级领军人才配偶和后备级人才配偶申请协助就业的,属公务员身份的,向市人事部门提出就业协助申请;属非公务员身份的,按照其所在单位行政区域,向各区人力资源部门提出就业协助申请,并填写《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配偶就业协助申请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③纳入就业援助体系的,向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区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配偶就业协助申请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区人力资源部门受理申请后,根据申请人原就业情况,选择适当方式为申请人提供就业协助。
3、符合什么条件的高层次专业人才子女可以享受政府提供的子女入学协助?
答:经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根据《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认定办法》认定的国家级领军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和后备级人才,其子女可以享受政府提供的子女入学协助。
4、高层次专业人才子女在本市入学有何费用减免?
答:高层次专业人才非本市户籍子女在本市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学校,享受本市户籍学生同等待遇,义务教育阶段免交书杂费、课本费和借读费;高中阶段免交借读费。高层次专业人才子女就读高中阶段学校需要择校的,免交择校费。
5、高层次专业人才子女入学的协助工作由哪个部门负责?
答:高层次专业人才子女入学工作,在市教育部门统筹领导下,由区教育部门和学校负责落实。
①申请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由区教育部门和市、区属中小学校安排落实;
②申请入读高中阶段学校的,由市教育部门统筹负责,区教育部门和学校积极配合落实;
③申请入读深圳艺术学校和深圳体育运动学校的,先由学校组织进行专业考核认定,再由主管部门和学校负责落实。
6、为什么要设立高层次专业人才学术研修津贴?
答:实行高层次专业人才学术研修津贴制度,主要是为了优化深圳的人才培养环境,引导和鼓励高层次专业人才进一步持续提升自身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实现高层次专业人才内生性再生产的良性循环局面。
7、学术研修津贴为什么只资助学术会议类和进修类的活动?
答:确定学术研修津贴的两类补贴方向,是考虑到这两类已经基本上覆盖了高层次人才当前提升素质、参加相关活动的主要形式以及相关项目的支出。比如学术会议类包括由著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协会举办(或者由国家、地区行政机构、著名企业协助合办)的某一学科领域高层次的学术交流活动;而进修类包括高层次专业人才短期(3个月以上,12个月以内)赴高校、科研机构进修或做访问学者等学术活动。总体上涵盖面已经比较广泛。
8、发给高层次后备级人才学术研修津贴,为什么还要用人单位按照对等比例同时提供配套资助呢?
答:在《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学术研修津贴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当中,建议后备级人才所在单位对高层次专业人才的学术研修津贴按照不低于1∶1的比例,给予配套资助。
做出这一规定,是考虑到高层次人才主要服务于用人单位,创造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也主要体现在用人单位;而且,引进高层次专业人才之后,人才提高整体素质和专业能力的主要受益者还是在用人单位。营造良好的学术研修氛围,也是用人单位应该履行的社会责任,是利于深圳整体人才工作大局、利于用人单位自身、利于高层次专业人才本人的多赢选择。